上传:喻细水 发布时间:2023-11-03 阅读: 转至微博:
鄱阳县人民医院关于院内接待医药代表拜访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洁医院”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严明行业纪律,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依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的通知》(赣卫医发〔2021〕7号)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周的星期三14:00-17:00,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接待时间可根据实际工作确定。
二、接待地点
门诊4楼院长会议室(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地点则另行通知)。
三、接待人员范围
药品、医疗设备、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到我院从事药品、医疗设备、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药品和器械配送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和技术人员除外)。
四、接待管理
医药代表在院内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先将预约及备案所需材料发送至医德医风办电子邮箱pyxrmyyydyf2023@163.com,相关职能科室(药剂科、器械科)审核。原则上每年至少在医德医风办登记备案一次,中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未经备案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一)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应包含如下事项:
1.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二)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接待程序和方式。
1.预约登记。医药代表在鄱阳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下载填写《鄱阳县人民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并附上备案所需相关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医德医风办(邮箱pyxrmyyydyf2023@163.com)提出预约申请及备案。
2.接待审批。材料交由相关职能科室(药剂科、器械科)审核通过后,医德医风办至少在接待日前2个工作日邮件回复是否接待,明确时间、地点、接待部门及人员。医药代表持身份证、工作证至指定地点接受接待,职能科室接待可邀请分管领导、临床科主任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3.接待要求。接待部门应当按照“三定两有”即“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要求进行接待。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做好记录,交医德医风办备案。
五、接待规定
(一)对未提前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二)任何科室及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一经发现并查实,由医德医风办和纪委办约谈涉事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全院通报批评并按《鄱阳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涉嫌严重违纪的,由纪委开展组织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医药代表不得私自进入诊疗区域、办公区域与固定场所进行产品推介、促销和其他活动。如出现违规行为并查实,可将该企业申请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院视情节给予涉事企业有关产品限量采购、终止与其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购入该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 鄱阳县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流程
2. 鄱阳县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
附件1:
鄱阳县人民医院医药代表预约接待流程
1.申请预约:医药代表需提前7个工作日将预约及备案所需材料发送至医德医风办公室
2.收集审核:医德医风办登记分类后交医药产品归口部门进行审核,建立诚信档案
3.通知:审核通过后,由医德医风办通知医药代表并告知接待事宜
4.现场确认:医药代表在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由医德医风办进行确认
5.接待:确认后医德医风办组织归口职能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待医药代表
6.台账归档:职能科室做好接待记录,整理台账交医德医风办存档
附件2: 鄱阳县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 备注: 请将接待登记表提前7个工作日发送至医德医风办电子邮箱进行预约,多人来访的需另填写信息(一人一表),本院将根据内容安排相关人员接待。 医德医风办邮箱:pyxrmyyydyf2023@163.com, 纪委监督电话:0793-522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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