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喻细水 发布时间:2015-12-13 阅读: 转至微博:
鄱阳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医改政策,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将从提高技术和提高服务上下功夫,让老百姓看得好病、看得起病;将进一步加强内部考核,落实精细化管理,降低医院成本,确保在降价之后能正常运转。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规定和内容: 一、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费结构。 三、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已参保的城乡居民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城镇职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门诊诊查费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保证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能承受、医院运行不受影响。 医疗服务项目调价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做到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二、坚持公益性原则。本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所增加的收入应少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基本医药需求的实际费用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大型医用设备CT和磁共振检查费将下调10% 温馨提示:2015年11月1日起,到鄱阳县人民医院就诊,需携带身份证和医疗卡(新农合证或职工医保卡或社保卡或城镇居民医保卡,如未带相关证件,需到医院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咨询电话:0793——628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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